近日,太原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称,2014年,他以贷款的方式在太原市晋阳峰景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双方合同约定2015年10月即可交房,可是合同到期开发商却无法如期交付,对此,张先生提出退房申请,然而开发商同意退房后却迟迟不予退款,其几番协调不成,遂致电本报寻求帮助。日前,记者就此事展开了调查。
新房不交付退房难退款
“2014年10月13日在太原晋阳峰景买的房,当时开发商说次年10月就能交付,想着快结婚了房子得赶紧买,而且这个楼房交房日子挺合适,所以就着急买下。”投诉人张先生说,2015年8月,在他焦急等待开发商交房时,却意外接到开发商的一则电话称,房屋需要延期交付。
投诉人张先生说,开发商通知自己不仅房屋需要延迟交付,而且因为房屋的预售证马上可以办结,他们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业主需要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成,否则将强制性进行商业贷款或强制退房。由于公积金办理贷款的时间过于紧促,加之新房迟迟不予交付,张先生随即提出了退房的申请。“去年10月11日提出的退房要求,开发商对此也表示同意,当场就让我填写了一个退房申请单,还告诉我三个月之后,款就能打给我,可是约定日期到了,钱却迟迟没有给我。”投诉人张先生说,发现未收到退款后,他第一时间便找寻开发商要求处理,可开发商却数次推脱,甚至到了最后,竟否认规定日期内给自己退款一事。
为印证投诉人的说法,记者陪同投诉人一同来到了太原市晋阳峰景小区进行了解。
双方阐述不一,记者协调解决
近日,记者随投诉人一同来到太原市晋阳峰景小区售楼部并见到了相关负责人,记者就张先生退房一事进行了问询。“还没有给他退,我们通知完就等着他过来,因为我们退钱必须是原卡退回,就必须客户本人到场才可以进行,而他一直没有来处理,所以才没退。”太原市晋阳峰景小区李经理称,公司并非不给退款,而是张先生并未来售楼部进行处理。
对此,张先生并不认同李经理说法,张先生称今年1月11日他就未退款一事与李经理进行协商,而李经理告诉他1月25日即可为他处理,而他到期前来处理时,李经理却矢口否认该承诺,双方就此事有过多次交流,而如今李经理却称他从未来过此地,着实让他不能理解。
由于双方陷入僵局,记者进行了协调。经过协调,太原市晋阳峰景小区李经理承诺当天下午即可为投诉人办理退款。然而,记者陪同投诉人当天下午前往太原市晋阳峰景财务中心办理退款手续时,却又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李经理不清楚流程,办理退款最快也要明后天。”晋阳峰景工作人员称,由于当前公司资金紧张,只能在次日先付给张先生十万元,其余款项4月初再予退还。
次日,投诉人再次致电本报称,房产商已如约退款,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