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均事关广大业主的生活,也正因此,现实生活中围绕物业费的矛盾层出不穷。其中,物业费与由物业公司代收的水、电、暖等各类费用的捆绑收取现象极为突出。日前,市房管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太原市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取物业服务费过程中严禁将物业费与代收的水费、电费等费用捆绑收取、价外加价。
按照物业公司与每位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物业提供服务,业主缴纳物业费,这本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事实上,在诸多小区拖延或欠缴物业费的情况并不鲜见。我市一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我们收费提供服务,业主缴费享受服务,这看起来是很简单的事。但基本上每个小区都居住着几百甚至数千户业主,众口难调,有的业主认为清扫保洁质量不达标,有的认为安保措施不到位,有的认为小区绿化不美观……针对居民反映的问题,物业公司也在积极整改,可还是有居民恶意拖欠物业费,有的甚至会拖欠好几年。长此以往,物业公司无法给业主保质保量地提供物业服务,服务不到位,业主又把矛头指向物业,原本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也开始拖欠物业费,这就导致了恶性循环。”
若业主恶意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当如何应对?多方了解得悉,所有物业公司均知道“物业费严禁与代收的水费、电费等费用捆绑收取”的规定。物业费与水电费捆绑收取也属于无奈之举。一位物业公司负责人坦言:“对物业管理这一行业来说,这一问题在国内整个行业中仍未有有效的解决办法。小区的人工费用、设备维护、日常管理等都需要资金,有的业主不缴物业费,会导致物业公司的日常开支不足,很难维持正常工作,物业的日子也很难过。为了能有效收取物业费,保证物业管理正常运转,只好将物业费与水电费等捆绑收取。最为普遍的做法就是不缴纳物业费就不给业主充电费。”
关于物业费与各类代收费捆绑现象,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无奈。省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欠费业主与物业公司所作所为均有不合理之处。对业主来说,无论清扫保洁不达标,还是安保措施不到位,业主在某些方面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表示不满意,但仍在享受物业公司其他方面的服务,这决不能成为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应向物业公司提出意见,要求其积极整改;对物业公司而言,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无权以物业费未缴纳为由限制业主购买水电。
针对这一现象,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收取物业费、电梯费、停车费、二次加压费等服务收费,并遵守相关规定理顺水、电、暖费用的收取方式,严禁将物业费与电费、水费、暖气费等捆绑收取,对于恶意欠费的住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乱收费、管理不规范、服务质量不达标等物业公司,业主可以向各级价格管理部门和房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