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装修网了解到,近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宣布将新建人才用房,究竟人才用房如何进行申请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申请呢?接下来为大家带来详细消息。
“在完善和改进现有人才用房的基础上,规划新建示范区人才用房600套,到2020年,实现示范区人才用房总数达到700套以上。”近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印发《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才用房实施细则(试行)》,打造示范区人才优势,构建高层次人才集聚高地。
人才用房是指示范区内用于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主导产业紧缺性人才的政策性过渡周转用房。人才用房户型以两居室为主,面积80-120平方米,可实现拎包入住(配有必要家具及电器、精品卫浴、厨房用具、网络及电话、门禁对讲系统等),配备基本公共健身设施,提供卫生保洁及洗衣等生活服务。
实施细则明确申请人在示范区内开展创新创业工作,本人及配偶在太原市城区无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入住人才用房: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同等层次国外科学院院士及工程院院士;所属企业年产值1000万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才(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财务总监,以及其他副职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任职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或国际知名研发机构的核心技术专家;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要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入选者;具有3年以上项目研发经验并在国内外取得突出成果的博士后、博士及特别优秀的硕士;其他入选示范区人才及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及主导产业紧缺性人才。
据悉,人才用房的申请,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向示范区人才工作领导组提出申请,同一企业一般最多可同时申请并入住2套人才用房,对示范区产业转型创新驱动贡献突出的企业,经评审可提供3-5套。重大人才引进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原则,适时优先办理。入住人才用房(房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入住协议一年一签,房租补贴一年一补。
入住人员如果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申请人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对住房进行二次装修和擅自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申请人擅自转让转租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单方面调整人才用房居住对象、申请人连续3个月未交纳须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入住期间在本市购买住房(包括入住对象的配偶、未婚子女)的,将立即终止其人才用房使用权,并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清退手续,对享受示范区租房补贴政策的,将对其补贴费用进行追缴。对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个人和单位,一经核实3年内不再受理其人才用房申请。
以上就是太原装修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山西人才用房申请条件及最新消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自:黄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