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购买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和子女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支出(含地下室和储藏室购置费)加每平方米1000元装修费用的总额。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和子女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产生费用支出加住房面积每平米1000元装修费用的总额。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每间隔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房租支出总额。
租赁商品住房
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租赁商品住房,每间隔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六城区范围内的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22000元;三县一市范围内的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7000元;职工本人及配偶分别在六城区和三县一市缴存,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承租人缴存地的提取标准。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和子女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的内足额、不足额或者提前还本付息额或者贷款机构出具的申请日当月或者上月该笔购房贷款的余额。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每还12个月均可提取一次。
支付物业费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建筑面积×1.6元(我市住宅平米物业费月收取标准上限)×12个月。每隔12个月均可提取一次。
离、退休职工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可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太原装修网小编了解到,单位发生撤销、解散、破产情形,无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或者有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由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后按规定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摘自:网易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