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合同之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示房屋合法有效权属证明文件,这样就有利于识破“二房东”的身份。太原装修网小编了解到,签订合同时,出租方还要写明房屋性质是住宅还是商用,以及自己的证件号码、住址、联系方式。
针对市场上常见的转租行为,“山西省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部分也写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的,承租方需对次承租人的行为向出租方承担责任。
合同示范文本还对房屋设施设备损坏维修责任、租赁关系终止保证金的返还等给予了明确规范,租赁期间,出租方、承租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对于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坏或故障,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修复;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
太原装修网小编了解到,在租赁关系终止保证金归还方面,出租方可与承租方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应当无息归还承租方。
摘自:网易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