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2月1日起,太原装修业主选购家具又多了参考项,由环保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正式实施,环境标志是一种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签,家具质量标准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
光泽(60°)≥80
光泽(60°)<80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g/L)≤
甲苯+二甲苯+乙苯(%)≤
卤代烃(%) ≤
1、产品中可迁移元素和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要求
限量(mg/kg)
(可移元素的限量要求)
2、对皮革和人造革原材料的要求
对皮革内含有的甲醛及镉、汞、铅、砷等重金属有害物质含量作出了明确的限制。
3、生产过程中废物回收、处理的要求
必须尽可能减少在家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量,并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回收利用。
产品生产企业应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产品生产企业应对锯末和粉尘进行有效的收集和处理,不直接排放;在涂装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集气措施,并对收集的废气进行处理。
塑料家具中邻苯二甲酸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邻苯二甲酸苯基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的总量应不大于
0.1%。
产品说明与包装也有环境保护要求
1、产品包装的环境保护要求。
a)不使用氢氟氯化碳(HCFCs)作为发泡剂。
b)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总量不超过 100mg/kg。
2、产品说明的环境保护要求。
a) 产品所执行的质量标准及所依据的检测标准。
b) 如果家具或配件需要组装时,应有图示的组装说明。
c) 采用不同的方法对不同材料的产品进行清洁和维护的说明。
d) 产品中所用材料及对环境有益的回收、处置方式的信息。
据太原装修网小编了解,本标准适用于室内家具,包括木家具、金属家具、塑料家具、软体家具、藤家具、玻璃石材家具和其他家具及配件,不适用于厨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