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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疑问:为何维修资金不交房产证就办不了?

来自:山西市场导报日期:2016-03-30 10:10:58
收房时是要交物业管理费的,可是为什么还要交房屋“维修资金”。而且不交还不给办房产证,这着实让不少人疑惑。太原市民温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那物业管理费和房屋“维修资金”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何要分开交?相关人员做了解释,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3月18日,市民温女士致电本报投诉:“我是三千渡的一名准业主,按照购房合同,2015年8月份就应该交房,一直拖到现在才开始交房。但现在交房存在好多问题,比如:别的小区收房总共交二万多元,而我们这就要交4.7万元。物业是三星级的资质,现在却按五星级的标准收费。”

温女士表示,现在还没入住,开发商就收取办理房产证的费用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而且是强行收取。每年的物业费中已经包括公共维修费用,为何要单独收取?

物业费包括公共维修费用

温女士介绍,物业是三星级的资质,现在按五星级标准收费,如此下来,每平米的物业费就高达1.6元,加上0.4元的电梯费,每平米就是2元。那么五星级的物业,业主能享受到什么样的待遇?物业费准备花到什么地方去?业主享有哪些权利?“1.6元每平米的物业费,我们房子有120多平方,再算电梯费、管道维修费,二次加压费等等,一年都3500多元了。”温女士觉得他们的物管费在太原市来说可以算是高档小区了。很多业主都向物业反映,得到的答复是“因为这里是高端小区,业主可享受星级待遇”。

小区业主李先生表示,现在还没入住,也不知道物业服务的好不好,就目前来看,物业费收的很高,按说这么高的物业费应该包括小区的公共维修费用了,为何还要单独收取维修资金?物业费究竟包含哪些费用?

据记者了解,物业管理一般包含物业的保安、绿化、保洁、维修和综合五项公共服务,因此物业管理费的去向通常就是上述五项公共服务,其中就有一项维修的费用。也就是说小区的公共维修确实包含在物业费中。

不交维修资金,不能办房产证

温女士表示,对于房屋专项资金,物业此前明确,这部分费用是交给房管局的,不交这笔钱就不能办房产证。而房屋专项资金的作用就是维修小区公共设施的费用,每年的物业费中,已经有了维修的费用了,这样收取极不合理。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多数购房者不知道公共维修金的用途,误认为公共维修基金就是物业管理费。至于不交维修资金,就不能办理房产证,记者从太原市房产交易大厅办证窗口了解到,在办理房产证时,确实需要业主提供维修资金的发票,如果没有发票就不能办证。

太原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李主任表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来源于老百姓,专项用于老百姓房屋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与保险投入类似,有些小区可能几十年内都很少启用,甚至有些业主可能一辈子也不会享受到这笔资金带来的好处。这笔资金是老百姓自己的钱,是由房产部门代为收取,不存在政府占用,更不会挪用。

维修资金并非“自愿投保”

李主任介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非“自愿投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每位购房者绕不开的一项费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业主应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首期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李主任表示,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在购房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一笔资金。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有明文规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简单来说,专项维修资金就像物业公共部分、设施、设备的“养老保险”,一旦在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上述部分或设施发生问题,就应该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来进行养护、维修、更新或改造。

按照有关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所有质量问题都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超过期限的则可启动房屋维修基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由业主大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房管局申请列支。主管部门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银行将所需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原来人需要养老金,房子也有“养老金”啊!现在已经很明确了,国家规定的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看来这房屋“维修资金”我们再疑惑也是要交的,为了房子以后的安全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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